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族宗教

灵台县以“三个坚持”为抓手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

来源:灵台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3-03-01 11:38
分享到:

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通过高位推动、上下齐心、部门联动,不断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下好压实责任“先手棋”。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宗教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定期汇报制,建立“联学+巡听”工作制度,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机制。按照“十有十规范”标准,强化对宗教场所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教职人员的引导监管,促进了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上下齐心,下好凝聚共识“一盘棋”。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教育规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灵台统战”微信公众号,对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同时,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下基层“百场万人”等活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借助“主题党日”活动,为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就如何做好基层宗教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夯实了基层宗教工作法治化基础。

坚持部门联动,下好推动落实“关键棋”。建立宗教干部包抓宗教场所、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宣传、公安、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决定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坚持定期对县域内宗教活动场所巡查全覆盖,及时化解消除建筑、消防等方面风险隐患,防微杜渐,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确保了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撰稿:灵台县委统战部  责编:于丽玲 审核:安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