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坚持将民族宗教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当中,严密织牢“四张网”,积极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有效提升了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织牢“责任”网,思想认识到位。定期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统战干部、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各类培训活动,集中学习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知识,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措施,压实责任。通过开展“联学+巡听”等形式,先后开展安全业务培训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宗教界“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的共识得到进一步凝聚。
二是织牢“组织”网,责任落实及时。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民族宗教工作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建立乡镇(城市社区)、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网格,明确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场所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风险排查化解、一手抓风险源头预防预控,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明确要求各乡镇、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分类管控化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是织牢“检查”网,重点环节平稳。按照“属地管理、管控有序、责任到点”的原则,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安全监测、排查、预警、应急等工作机制,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成立由统战、民宗、消防、住建、文旅、市场监管等单位组成的督查小组,坚持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督查,发现薄弱环节,现场下发任务清单,适时通报整改进度。
四是织牢“管理”网,规章制度健全。按照“十有十规范”体制机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务管理、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处理等制度,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完善24小时值班和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建设,确保日常活动安全。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纳入社会安全防范体系中,为17处宗教场所安装“雪亮工程”安防监控,实现了实时动态在线监管,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